一.保修政策细则
瑞尼工作视音频记录仪系统产品服务政策按国家“部分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
”执行,履行服务责任。
整机(包含电池、充电器)保修壹年;其它配件如:光盘、USB连接线等,亦属于
保修范围,如果出现质量问题可凭购机发票在3个月内申请更换。
二.退换机政策
1.产品一经售出且经客户服务人员鉴定属产品质量故障的,可自购买日起15天内申
请换新。
2.对所售产品确有质量问题而非人为损坏造成的,并且产品外观、包装没有任何损
坏的,可自购买日起七天内申请退货;
3.所发生的换货和退货,客户须保证产品外观、线材、包装的完整,若相反我司会根
据情况收取原材料的成本费用。
三.三包期内不属于保修的范围
产品在保修期内,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属免费保修范围,也不提供换货、退货
,将实施有偿维修服务:
1.因错误安装、操作或在非产品规定的工作环境下使用造成的故障或损坏;
2.未经本公司允许而对产品进行拆卸、修理、改装而造成的故障、损伤;
3.购买后因自然灾害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而造成的故障损伤;
4.产品标签被毁或购机凭证的购买日期被涂改的;
5.因客户维护不当而导致的软件病毒感染;
6.由于包装或货运公司原因,我司收到客户维修机就出现物理损坏的。
7.无三包凭证或有效发票的。
8.三包凭证型号与修理产品型号不符或者涂改的。
四.保修范围外的收费问题
整机超过壹年的免费保修期后或不在保修范围内的,维修服务按照以下原则执行:
1.超出保修范围的产品维修均需收取检测费和元件费(成本价格标准)。
2.过保修期产品经我司技术部确认损坏太严重或其他原因导致无法维修的,我司将
原物退回。如需更换同类产品的其他型号,可按折旧补差原则更换产品。